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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摘自陳柏棕著,《軍艦旗下:台灣海軍特別志願兵(1943-1945)》頁97-123,原篇名〈戰火下的海軍訓練〉,國史館出版社2013年出版。
文/陳柏棕撰寫,陳奕廷編輯
圖/張文鋒、陳柏棕提供
,頁6)](https://www.19371949.org.tw/wp-content/uploads/588-1.jpg)
臺灣總督府海軍志願兵志願者訓練所
日本當局宣稱,著眼於殖民地青年生活樣式及習慣,與日本人間存有若干差異性,若在此懸殊的情況下,直接進入海兵團接受正規軍人教育訓練,恐將造成適應不良的問題,[2]因而有別於日本本土編制,殖民地的海軍新兵訓練採取所謂漸進式的訓練原則。因此於1943年10月,在臺灣、朝鮮兩地分別設立「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以下簡稱「訓練所」),以作為殖民地青年進入日本海軍新兵正規訓練體制海兵團前之先期訓練場域。朝鮮之訓練所設於南鮮地區(鎮海),[3]臺灣則設在高雄市左營,為隸屬總督府之訓練所,凡經由訓練所訓練完畢者悉數編入海兵團,為志願海軍者晉升為正式軍人的第一步。[4]
由總督府設立的訓練所,具有分工細密之編制,以充當各項訓練的執行單位,透過精心設計的訓練課程,對募集之志願兵施行海軍預備訓練,是進入海兵團之前殖民地新兵的養成機關。經由嚴格甄選與行前集訓後,臺灣出身的第一批海軍志願兵,在1943年 10月1日,邁入專為殖民地特設的訓練機構,展開為期6個月的海軍預備訓練。
(一)訓練所的編制與訓練
日方在臺灣前後徵募了六期的海軍志願兵,除第一期招募1,000名外,其餘二至六各期各為2,000名,共11,000名。
訓練所大體上是結合學校及軍隊的管理方式,對入所生施與身心之鍛鍊和其他相關訓練,並且提供入所期間一切學資與衣食供給,每年分為4月1日及10月1日二回入所。按《臺灣總督府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官制》規定,訓練所由總督管轄,分為本部、訓育部、普通學部三部,分別掌理不同業務。

訓練所的本部置有會計、庶務、醫務、雇員等職員;訓育部設置部長1人,下設分隊長、雇員,以及教班長數名組成。

本部負責訓練所內的行政事務,並提供相關醫療措施;訓育部的職責在於對入所生授予精神教育以及術科訓練。

普通學部則由各科教官教授國民學校高等科同等程度之國語、國史、地理、算數、理科等科目。各科目每週的時數分配如圖六所示:

由上表所示,學課之中以公民、國史所佔的時間最多,每週各12小時,其次則為教練訓練。由此可知,在訓練所的軍隊教育尤重授予國史中軍國主義教條式的意識形態,藉以灌輸入所生愛國精神。同時由國際情勢的講授,更要使其服膺日本為何而戰的理念,合理化發動戰爭的動機。除此之外,透過基本教練的反覆練習、軍隊內規的宣導以及內務處理能力的要求,目的則在使入所生提前適應軍隊生活。
出身鹿港的第一期海軍志願兵施能華,即道出當時新兵在訓練所受訓的心聲,他說:
彼當時無想過入去訓練所原來遮爾(tsiah-nī「這麼)辛苦,因為從來毋捌(m bat,未曾)離開厝裡,一下仔(tsit-e-a,一下子)入去訓練所訓練,一時之間無法度適應軍隊生活。而且攏是團體制裁,毋問理由全班攏做伙拍。所以佇訓練所的6個月親像6年。[5]
國(日)語課程雖然沒有在授課時數上特別加重,但仍被所方高度重視。因為在軍隊裡,倘若命令無法準確傳達與理解,遂行作戰上將構成障礙,因而對國語的「充分理解」是成為軍人必要的先決條件。[6]軍方亦曾於宣傳志願兵訓練現況的座談會上,強調熟練國語是入所生絕對必要的能力。[7]而當時在訓練所內就出現了入所生語言能力不一的現象,如來自大溪的陳臣銅指出:
學歷是小學畢業的人很多,中學畢業的也有,也有許多原本是當老師、警察的人,大家的程度都很高,但其中還是有幾個不太識字的人。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個原本當道士不太識字的臺東人,有次在訓練所裡舉行的同樂會上,表演起舞龍舞獅,班長看了之後嚇了一跳,便問他在社會上從事何種職業,他回答當道士,因為日本人沒有道教信仰,所以不知道什麼是道士,而他又只讀過幾年書,不太懂日語,就回答:「にし(西)おじいさん(公)。」直接把臺灣話翻成日語,班長就更聽不懂,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於是我們就替他向班長解釋,道士是一種神職人員,像佛教的神職人員就稱為和尚,天主教則為牧師,而道士就是道教的神職人員,經由我們解釋後班長才終於理解。所以在訓練所裡也有像這一種人。[8]
從而可知,在志願兵的甄選過程中雖經嚴格的篩選,人員均具備一定的程度,但在入所生之間仍免不了能力參差的現象。因此,除上述三項重點課程之外,訓練所也極為重視提升入所生的國語能力。
質言之,在訓練所進行的集訓,除進行反覆的基本軍事操練外,同時也提升平均素質,並確保來自殖民地的新兵得以溝通無礙。對於入所生軍隊內規的要求,則是使他們能夠提前適應軍隊生活節奏,故在訓練所的集訓,實可視為是臺灣海軍志願兵進入海兵團前的行前特訓。


(二)兵種的分派
由於訓練所隸屬總督府,非軍方正式編制單位,因此從訓練所結訓後,結訓生尙未具備正式軍人身份,在進入海兵團前必須先行選塡兵種。日本海軍兵種共區分為:水兵、飛行兵、整備兵、機關兵、工作兵、軍樂兵、衛生兵、主計兵,以及技術兵等9個兵種,[9]但根據1943年內閣所頒佈的勅令第六O八號《海軍特別志願兵令》第十一條中規定,特別志願兵徵募之兵種則僅有:水兵、整備兵、機關兵、工作兵、衛生兵、主計兵等兵種,與日本海軍兵種相比,缺少了飛行兵、軍樂兵以及技術兵3個兵種,和日本本土於1927年發佈的勅令第三三四號《海軍志願兵令》的兵種相比,則無飛行兵及軍樂兵兩兵種。[10]
而海軍特別志願兵徵募的兵種,雖無飛行兵之選項, 但在附帶規定中則記載「採用海軍兵役者,可志願為飛行兵」的補充條件,故軍方也在海軍志願兵之中,以少量甄選的方式採用相關人員。1944年10月,舉行飛行預科練生的內部選拔考試,從臺灣海軍志願兵間選取國(日)語讀寫、數學、教養優秀者。[11]
據第一期海軍志願兵林榮貞回憶,在海兵團結訓後留用該團擔任助手期間,某日因教班長讀取了飛行兵募集的相關通報,於是便命令他參加應募。最後林榮貞被合格錄取,在1944年11月1日時,奉命進入鹿兒島航空隊受訓,到了1945年6月15日,再派赴土 浦航空隊。第一期海軍志願兵周欽塗,則因陶醉於成為「天皇強力的盾牌」(大君の醜の御盾)、「島民忠誠心的展現」這些華麗的宣傳辭彙,賭上一死主動志願。經嚴格甄選後,亦錄取了飛行兵,他先是被派入鹿兒島航空隊接受教育訓練,隨後再調往土浦航空隊服役。[12]而第二期 海軍志願兵盧金水、張榮樹也均表示曾參加過飛行兵的內部甄選。[13]最後在海軍志願兵中錄取一期生13名、二期生37名,合計共50名飛行兵。[14]
除特殊的飛行兵,有個別的甄選方式外,當時訓練生對於兵種的選擇各有盤算,有欲選擇專業性較高的兵種,藉以學得一技之長,[15]也有為躲避嚴格訓練,刻意選擇特定兵種者,或安全因素作為選擇標準等各種理由。然而,訓練生對於兵種的決定雖各有不同的考量,但在實際上擁有專門技術,或曾有過相關的工作經驗者,才有機會被編入與專業相符的特定兵種。例如陳萬托從軍前在藥局工作的背景,在分派兵種時便按照他塡寫的志願,被分發為衛生兵。施能華則為總督府專賣局的檢驗人員,亦依照他的第一志願錄取了衛生兵。[16]
其他未有相關經驗的人,若選塡特定兵種,分派結果則多半與塡寫的志願相違。例如陳臣銅兵種分發的結果便與原先志願的次序相反:
訓練所畢業典禮前,要先選兵種,有水兵、整備兵、主計兵等兵種可以選擇,只是讓我們形式上選一下而已,實際上並不會照填寫的志願來分發。當時我的第一志願填衛生兵,主要是考量到衛生兵不用冒生命危險在前線作戰;第二志願選擇當主計兵,同樣是因為主計兵都待在後方負責煮飯,所以比較安全;第三志願才塡海軍的作戰兵水兵。但事與願違,結果卻正好相反,因為當時大家都要志願當在戰場上風險較低的衛生兵、主計兵,但這些兵種並不需要這麼多人,於是最後我當了人數需求最多的水兵。[17]
換言之,兵種的選擇在形式上雖由訓練生自行選定,但實際分派仍舊具有強制性。基本上端視各分隊長或教班長出身,便鼓勵(或命令)所屬班兵選塡特定兵種,尤其是教班長通常握有最終的裁定權。如盧金水係因教班長本身為水兵出身,便要求班兵選擇該兵種。盧贊貴甚而表示,若選塡的兵種不符班長心意,還可能會招致責罵或毆打,所以他最後選擇了海軍的骨幹兵種水兵。[18]由此推知,教班長或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左右班兵選擇兵種的權力,因此就實際分發的結果來看,以選塡志願的方式,給予訓練生自行選擇兵種的權利,似乎形式上的意義大過於實質意義。
經訓練所6個月的訓練,且決定好兵種後,第一期訓練生於1944年3月底結訓,訓練成果受到官方、海軍的高度肯定。並旋即在1944年4月1日, 以二等兵軍階的正式軍人身份進入「海兵團」,展開為期 3個月的日本海軍新兵正規軍事訓練。[19]

(三)訓練所之廢止
戰事進入1944年,此際日軍作戰以整備1943年9月底決定的絕對國防圈為基礎,試圖鞏固既有戰果。但由於盟軍進攻的速度比預料為快,尤其是盟軍在太平洋中部及東南方面的積極反攻,致使戰局頓時惡化,日軍前衛戰線逐次崩潰。[20]因而嚴峻的現況已不容許長時間的新兵培訓,為加速兵員投入戰線,1944年5月9日,日本內閣即發佈勅令第三四○號《海軍特別志願兵令改正令》,廢除訓練所,新兵直接進入海兵團受訓,並定於1944年9月1日起於臺灣、朝鮮兩地同時實施。[21]
因法令的修正,致使第二期海軍志願兵在訓練所受訓約3個月時,即於該年(1944年)8月1日改入海兵團,專為殖民地設置的海軍新兵訓練所,便在第二期生尙未完成6個月訓練之際,就此畫下句點。自第三期海軍志願兵開始,因法令修改,宣佈取消為期6個月的海軍預備訓練,海軍志願兵均直接進到海兵團受訓。[22]由此觀之,僅有第一期海軍志願兵完成當局針對殖民地規劃,最為完整的海軍新兵訓練。
注解
[1] 來源:探索台灣史(蔡錦堂編著,《戰爭體制下的臺灣》(臺北市:日創社文化,2006),頁113-114、陳柏琮,〈若櫻的戰爭足跡-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之部署與戰後復員〉,《臺灣國際研究季刊》8卷,第2期:2012,頁40。)
[2] 東都書籍株式會社編輯部,《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準備讀本》,頁202。
[3] 《京城日報》,1943年5月13日,市內版。
[4] 東都書籍株式會社編輯部,《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準備讀本》,頁106-109。
[5] 陳柏棕採訪,〈施能華先生訪問紀錄〉(時間:2010年8月31日,地點:彰化縣鹿港鎭海浴路施能華寓所),未刊稿。
[6] 丸井妙子,〈緋櫻の記 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記〉,頁116。
[7] 不著撰者,〈「海軍」と本島青年の前進行(海軍特別志願兵記念座談會)〉,《臺灣時報》(1943年6月),頁6。
[8] 陳柏棕、阿部賢介、廖怡錚採訪,〈「護國丸」船難倖存的海軍志願兵——中川義夫(陳臣銅)先生訪問紀錄〉,頁139。
[9] 東都書籍株式會社編輯部,《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準備讀本》,頁106。
[10] 〈海軍特別志願兵令〉,《臺灣日日新報》,臺北,1943年7月29日,夕刊版1;近藤正己,《総力戦と臺湾:日本植民地崩壞の研究》(東京:刀水書房,1996年),頁51。
[11] 詳見臺灣海一同學聯誼會總會編,《海一回顧錄》(臺北:臺灣海一同學聯誼會總會,1999年),頁284。
[12] 臺灣海一同學聯誼會總會編,《海一回顧錄》,頁164-165、177。
[13] 陳柏棕、阿部賢介採訪,〈盧金水先生訪問記錄〉,未刊稿:陳柏棕採訪〈張榮樹先生訪問記錄〉,未刊稿。
[14] 臺灣海一同學聯誼會總會編,《海一回顧錄》,頁284。
[15] 如第一期生林榮貞以能夠學得一技之長,得以將來在社會上謀生之用為考量,而志願機關兵。第一期生李煥坤亦持相似理由,在選擇兵種時塡選機關兵。參看臺灣海一同學聯誼會總會編,《海一回顧錄》,頁159;潘國正、許明薫採訪,〈李總統的哥哥戰死異鄕—一李煥坤的故事〉,收入潘國正著,《天皇陛下の赤子:新竹人•日本兵.戰爭經驗》,頁99。
[16] 詳見陳柏棕採訪,〈陳萬托先生訪問記錄〉(時間:2010年8月3日,地點: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陳萬托寓所),未刊稿:陳柏棕採訪,〈施能華先生訪問記錄〉,未刊稿。
[17] 陳柏棕、阿部賢介、廖怡錚採訪,〈「護國丸」船難倖存的海軍志願兵——中川義夫(陳臣銅)先生訪問記錄〉,頁140。
[18] 陳柏棕採訪〈盧贊貴先生訪問記錄〉,未刊稿;陳柏棕、阿部賢介採訪,〈盧金水先生訪問記錄〉,未刊稿。
[19] 參考自第一期海軍志願兵黃金龍提供之從軍履歷表。
[20]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大本営海軍部•聯合艦隊(五)潰敗整編與「阿」號 作戰》(臺北:國防部史政編譯局,1990年),頁145。
[21] 臺灣通信株式會社,《臺灣年鑑(昭和十九年版)》(臺北:臺灣通信株式會社,1944年),頁572;《京城日報》,1944年5月13日,市內版。
[22] 自第三期海軍志願兵開始,申請者經體格檢查及學科試驗後,再以口試詢問志願者兵種選擇意願。表面上為自由選擇,實際上則是依體格、智力作為分發依據。參見蔡慧玉採訪,〈黃文隨先生訪談記錄〉、〈賴興煬先生訪談記 錄〉,收入蔡慧玉編著、吳玲青整理,《走過兩個時代的人——台籍日本兵》,頁125、153-154;陳柏棕、陳碧俊採訪,〈蘇兩成先生訪問記錄〉(時間:2008年3月28日,地點:新北市鶯歌區蘇兩成寓所),未刊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