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駿業
篇名:〈台灣「二二八」事變憲兵第四團第一營處理經過:廖駿業 五十二年八月憶述〉
書名:廖駿業原著,楊善堯主編,蘇聖雄導讀,《另一個視角下的二二八: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
出版社:喆閎人文工作室
出版日期:2023年11月

文/張若彤撰寫,羅國蓮編輯
一、本書的性質與閱讀前提
《另一個視角下的二二八: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雖稱為「手記」,但並非事件當下逐日書寫的筆記或日記。
本書亦非單一文本。除廖駿業本人對二二八事件的回憶外,尚收錄作者自傳與年表、廖家後人所撰寫的〈我們所知道的父親〉、〈父親與憲兵〉,以及由歷史專業研究者所撰寫的序言與導讀。
本書的核心內容,是作者廖駿業於一九六三年八月,配合憲兵司令部編纂憲兵史時,依其個人記憶所撰。距離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已相隔十七年之久。從史料性質上看,本書更接近一部事後回憶錄,而非事件當下的即時紀錄。這一點,對於如何使用與評價本書,具有根本性的意義。
正因為本書屬於事後回憶,年代久遠、記憶模糊,難免出現日期與事件時序錯漏的情況。然而,本書價值本不在於流水帳式的時間精確,而在於作者作為事件親身參與者,所呈現的行動邏輯、人際互動,以及其對事件整體走向的理解框架。相反地,若將本書視為逐日紀實來閱讀,勢必會在時間與時序上產生困惑,甚至因此誤判其史料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本書在編輯處理上,採取了相當克制而嚴謹的態度。即便原始手稿中出現明顯的錯字、錯誤用語或史實疑點,編者亦選擇保留原貌。這種作法,符合史學研究對史料本來面貌的基本尊重,但也意味著:本書並非可以直接照單全收的敘事性歷史讀物,而是一份需要經過比對、校正與定位後,才能被妥善使用的材料。
基於這樣的理解,本文接下來將先建立台南市二二八事件的基本時間架構,並在此基礎上,逐一校正本書中因事後回憶所產生的日期與時序錯置問題。這樣的工作,並非為了否定作者的記憶,而是希望讓這份難得的史料,能在經過必要的打磨之後,被更精確地理解與使用。
二、台南二二八事件的基本分期
在進入對於本書日期的校正之前,我們應先對二二八事件的台南市,有一個初步的理解。事件中台南市的局勢是一個演化的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2/28–3/2),事變尚未波及台南市。轉折點就在三月二日晚間,台南市康樂派出所遭劫,動亂隨即爆發。
第二階段(3/3–3/4),暴動在市內蔓延、並出現攻打官署監獄、搶奪槍枝之事,民間開始以維持治安為由也欲取得武器,並曾迫近憲兵隊。轉折點在三月四日,湯德章使學生從警局取得槍枝後,部分參議員擔心事情擴大,反而回頭將台南市長迎回辦公、並收繳學生槍枝,一時表面秩序恢復,但激進派不願妥協,轉入地下活動。

第三階段(3/5–3/10),台南市長卓高煊回市府處理公務;處委會[1]試圖繳回民間、特別是學生的槍枝,但成效不佳;由於台北方面,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與陳儀達成談判共識,陳儀承諾若民間認為縣市長不適任可罷免之,並選舉三人由陳儀圈選一人擔任臨時市長,三月九日台南市處委會通過市長罷免案,選出黃百祿、侯全成、湯德章三名為市長候選人供陳儀圈選。
第四階段(3/11以後),整編第二十一師部隊抵台南市,釋放部分參議員令其收繳槍枝,但成效不彰,在第一次繳槍期限屆滿後,雖准延長繳槍期限,但隨即在三月十三日槍決湯德章立威,湯德章也成為二二八事件中台南市唯一被槍決的處委會成員,處委會的其他要角則因倒戈或自白而未受任何處分。甚至,湯德章都不是以處委會成員的名義被判刑,而是以一個與二二八毫不相關的「台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身分、且以其日本名「坂井德章」受刑。隨後事件在台南市即基本平息。

三、本書相關事件時序校正
本書關於二二八事件的部分,作者廖駿業自述從第一日(2/28)爆發到第八日(3/6)戡平,但實際上,他提到的事情經考證有些甚至是遲至四月份才發生。為了一一還原年代久遠記憶模糊所造成的時序錯漏,讓本書更具有史料的價值,我們可以搭配以上的事件基本架構,依據本書體例逐日來梳理書中事件的確實時間,供讀者參照。
第一日(二月廿八日):
由於二二八事件的爆發點是台北市,動亂向南部傳遞需要時間,廖營長從車站憲兵得知台北騷動消息,並事先做出準備與安排,此部分記載無明顯時序錯亂問題。
第二日(二月廿九日)
二二八事件爆發的一九四七年並不是閏年(隔年一九四八年才是閏年),因此不會有二月廿九日。本日記載中所提到的「一中同學會」與隨後的參議會緊急會議,實際發生在一九四七年的三月二日夜間到三月三日凌晨。正因為流氓南下、暴動開始、派出所遭劫,市參議員才會連夜緊急召開臨時會。就在赴參議會正式開會前,包含黃百祿、莊孟侯、湯德章、侯全成、許丙丁、陳金象、盧壽山等三十餘人齊聚中正路一中會址,先行會商,但意見分歧。
隨後,台南市參議會所討論的主題「成立治安維持會」,實際上是台北市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與陳儀之間,在一九四七年三月二日下午三時所達成的共識:成立治安協助委員會讓「民間與憲警共同維持治安」。這在當初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光靠警力無力彈壓局面,動用軍隊則死傷必多、更害及無辜。台北市的雙方於是達成協議憲警暫時退場,由青年與學生協助維持治安,只是當時大家都沒料到學生拿到武器後居然更加激進。處委會後來成了非法組織,因此這一段「治安協助會」的經過也就諱莫如深。據本書記載,台南市本來是要設立治安「維持」會,很可能就是廖營長提出「治安維持會」的名稱與日本侵華時漢奸設立的偽機構同名、絕不可採用,因此改名。
關於二二八事件中台南市籌組治安協助會的經過,目前較為完整的史料只有侯全成被起訴後寫的〈申辯書〉。本書的記載,正可與侯全成的說法互相印證,而雙方的說法有非常大的出入。
第三日(三月一日):
本日的記載中所提到的「台南監獄遭劫」,依據當年相關判決書所記,應該是發生在三月三日下午(監察院報告記載三月四日也是不正確的),暴徒約五百人先在中午搶了灣裡的鹽場事務所後,再往第三監獄(即台南監獄)搶奪槍械並放走要犯、特別是放走了剛剛才被收押的台南四大船走私案的關鍵涉案人黃離,當年報紙稱台南市參議員恐有多人涉案。因此,憲兵繳獲流氓劫自監獄的貨車這件事,不應早於三月三日下午這個時間點。
同樣的,本日記載中提到的「參議員前往各學校煽動學生」,這件事也是發生在三月三日的上午。我們就事論事來說,除了時間點外,廖營長提到市參議員前往各校煽惑學生、要求打倒「豬玀政府的革命行列」,這個說法恐有待商榷。二二八事件的局勢是一個有機的發展,後來的確發展到部分學生拿著槍去攻打機關要塞、拒止國軍進入台南市,但在最初的這個時間點,並不會公然以此為號召。此時的學生還沒被武裝起來呢!公然說要革命,恐怕立時就被軍隊剿掉了。就算學生真有革命的意圖,恐怕也得先裝作單純維持治安的樣子,後續才有從政府借用槍枝的正當性。且現存的政府檔案中,學生也的確有不少抓捕案犯交給警察處理的紀錄。
學生出馬後,一群人便浩浩蕩蕩地前往憲兵隊「借槍」,這就是本書第六○頁中所記載憲兵隊被包圍的歷史場景。這個「憲兵隊借槍未遂事件」,也因為後來處委會被定調為非法組織後,成為大家不願談論的細節。而廖營長作為歷史現場的見證人,詳細紀錄了相關人名與事件經過。
上面這個台南市的「借槍未遂事件」是發生在三月三日下午五時。同樣記在這個「第三日」的,還有憲四團第一營在嘉義的分駐排發生戰鬥,但這件事實際也是發生在三月三日晚上。嘉義的情況比台南糟得多,因為嘉義的處委會直接要求軍隊繳械,雙方談不攏,民軍就開始攻打憲兵隊(排),雖然沒把憲兵隊打下,但市政府就在當晚被民軍佔領。

第四日(三月二日):
本日記載,廖營長應邀前往參議會,見到門前圓環人山人海,學生持槍上刺刀守住議會大門,會場內多人帶著步槍、武士刀,並爭先以日語、台語演講,稱政府無能、青年失業、糧食缺乏,有人又提到憲兵隨便逮捕民眾,要去搜查憲兵營。
從「學生持槍」的記載,我們可以知道這件事肯定是三月四日學生從警局取得槍枝之後的事情。根據當時的台南市市長卓高煊所提交的報告,湯德章帶著二百多位學生將警察局長陳懷讓圍困在辦公室,要求他提供槍枝與糧食,並隱晦地提到警察局長「知機推故離開」,湯德章與學生就這麼取得了保安警察隊的槍枝。
學生取得槍枝之後,局勢起了十分微妙的變化,的確有部分學生擔起了維護治安的工作,抓捕盜匪扭送警局處理,但也有的遠赴嘉義參加戰鬥、或在台南市區內據險拒止國軍。因此,台南市長立即發表處理辦法(在隔日廣播周知),要求學生將槍枝交予師長轉送警局。
第五日(三月三日):
本日記載中,提到下午參議員十餘人來憲兵營,打算請卓高煊市長回市政府。這件事其實應該是發生在三月五日的下午。這是因為,三月五日下午二時,台南市長透過廣播發表了事件處理辦法,將市府與參議會磋商的成果公布,除承諾軍隊返營、承諾解決失業糧食問題、承諾參與暴動者只要不再有越軌行為即既往不究外,也呼籲大家應共同保障外省人生命財產、學生應繳回槍枝等。雙方因達成共識,隨即迎回台南市長處理市政,並配合繳回槍枝的作業,但繳槍的成效並不好。
由於雙方一度達成共識,因此從三月五日下午起,台南市秩序一時恢復。這一點,本書的相關記載與學界通說非常契合。三月五日下午開始,台北市的民意代表另立了省級的處委會,台南市也成立的台南市的分會,這件事被當時的媒體視為接管全省政權的前奏。
同樣記載在本日的,有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在二二八事件中兼任南部防衛司令一事,但這件事應該是在三月四日。
至於本日記載中提到蔣渭川與王添灯向美國駐台北領事館請願訴求獨立一事,這件事在當時傳得沸沸揚揚,但其實是子虛烏有,而且真正訴求獨立的,其實並非蔣渭川與王添灯,二人在當時雖然同屬「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但事變中的立場根本是對立的。蔣渭川在當時與陳儀頻繁接觸並談妥和平條件、引發時人認其出賣台灣人;王添灯雖然提出激進主張,但不只沒有要獨立,而且是明白拒絕了託管獨立派的拉攏。至今,二二八時期的託管獨立派究竟是哪些士紳?學界並沒有可信的結論。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美國駐台北副領事葛超智與黃紀男積極推動此事。
二二八事件中,處委會接觸美國領事館,的確就是發生在一九四七年的三月三日,但僅僅是希望領事館幫忙將他們的陳情信以電報發到南京,並轉給國府主席蔣中正與大陸的媒體界,而非向領事館陳情。外界之所以誤會陳情的對象是領事館、且與託管獨立有關,完全是因為美方新聞處的新聞操作、與我方保密局事後將罪責推給特定人士以保護倒戈的士紳所致。而廖營長此處的記載,應該也是受到後來報章媒體刊載說法的影響。
最後,本日記載提到楊亮功與憲兵兩營登陸基隆,這件事應該是發生在三月八日晚間十時。

第六日(三月四日):
本日記載中,提到韓石泉拿著《中華日報》來找廖營長,兩人談及改選市長的事情。
台南市之所以可以「改選市長」,是因為台北的蔣渭川、廖進平、呂伯雄等人與陳儀談妥和平協議,陳儀除了同意將首長制的長官公署改制為委員會制的省政府外,陳儀也答應縣市民眾若對現任官派縣市長不滿意的話,可以將其罷免,並推舉三個人選給他、由他圈選一位來擔任臨時的縣市長。陳儀是在三月六日晚上八時透過廣播向全台民眾宣佈的,台南市就是根據這一個條款,在三月九日下午三時,罷免了現任市長卓高煊,並選出了前三高票的黃百祿、侯全成、湯德章作為市長候選。
這也就是說,韓石泉拿著《中華日報》來找廖營長的事情,一定是介於三月七日消息見報之後,到三月九日下午選舉完成這兩件事情的中間。
但蔣渭川等三人與陳儀的和平協議,並沒有成功擋住省級處委會的常務委員在三月七日提出要求軍隊繳械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該條款提交給陳儀後,陳儀大怒之下關閉了談判的大門,自此,二二八事件才進入腥風血雨的階段。
而台南市的處委會分會,直到九日還在開會選舉臨時市長,這就完全昧於當時的情勢。事實上,直到自高雄北來的國軍進參議會抓人,議員們這才發現市區已被國軍佔領。
同樣是本日的記載,提到廖營長聽說整編廿一師已抽調來台,這件事在當時絕不可能早於三月九日,調兵一事保密的程度之高,不要說台北的士紳感到意外,就連基隆要塞的司令都被蒙在鼓裡。
![圖六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八日,陳儀電蔣中正,提到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代表來見,想要提出政府各地武裝同志應交出武器等四項要求,陳儀聽到後「不與討論,即嚴詞訓斥」。(來源:國史館)[2]](https://www.19371949.org.tw/wp-content/uploads/621-6.jpg)
本日記載,提到高雄要塞警備大隊與整編廿一師一個營進駐台南市,這件事實際上應該是發生在三月十一日。
這裡可以順帶提到一個迷思,許多人以為整編廿一師是二二八期間才抵達台灣的,其實不然。整編廿一師大部分的部隊,的確是二二八期間才由基隆登陸,但早在二二八事件爆發之前,該部隊就已經有一個「獨立團」約三個營的兵力駐紮在台灣南部。廖駿業營長在本日記載中所稱的「整編廿一師一營」指的就是這個原本就已經在台灣的獨立團,許多敘述這段歷史的人不知道,還誤以為整編廿一師也有一支從高雄港登陸。
本書提到,廖駿業營長阻止了整編廿一師原本打算「攻擊前進」的計畫,改以和平佔領的方式入城,理由是當時的台南市已經基本恢復秩序(如本文前面所言)。此說與相關的史料也非常吻合,這一點也造成了參議會中的議員們,直到被逮捕了才發現國軍已經佔領全市。
事實上,根據整編廿一師的紀錄,他們進入台南市後,有獨立團三營七連士兵涂平章在搜查路上行人時,吞沒了市民的現金及手錶,被該營副營長發現,除財物返還市民外,立命該士兵脫下軍服後當場槍斃。雖說軍紀似鐵,但經過的市民看到路上有一人光著身子被槍殺,隨即誤傳被殺的是台南市民,等傳得沸沸揚揚才由國軍以佈告澄清,形象已難挽救。因此,台南市相較於高雄、嘉義、台中來說,雖有攻擊官署監獄派出所之事,但大致上仍算和平,國軍進城時也因為廖駿業營長以自己生命擔保、說服友軍不採取攻擊前進、免去生靈塗炭之禍,但民間依舊有「國軍進入臺南市時即瘋狂捕殺台灣民眾」的傳聞。
![圖七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七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所收到的電報,提及二十一師獨立團第三營第七連一等兵涂平章擅取民財及手表有犯軍律,經予槍決以肅軍紀。(來源:國家檔案資訊網)[3]](https://www.19371949.org.tw/wp-content/uploads/621-7.jpg)
本日的記載中提到湯德章被判處死刑槍決,但實際上湯德章被槍決的日期是三月十三日。由於國軍進入台南市並不是攻擊前進,而是如本書所稱和平入城,十一日將參議員逮捕後,釋放部分命其辦理繳槍作業、將功折罪,但由於部分學生根本把槍帶到了外縣市,三月十二日繳槍期限屆至,民間繳槍的情況並不理想。軍方於是在十三日公告繳槍期限延長,但也在同日槍決了協助學生取得警局槍枝的湯德章。
本書提到湯德章的案子是移送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這個說法並不正確,湯德章的死刑,是由軍方與法院(檢察署)所組成的聯合法庭所共同做出的,不能說是全由普通法院所為。除了軍法官外,參與本案判決的也包括台南地院的檢察官張有忠,日本時代即在日本擔任司法官,光復後回到台灣繼續擔任檢察官。
![圖八 張有忠二十四歲時攝。他於台北高等學校畢業後,入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曾在大阪擔任判事。民國三十五年(一九四六)返台,任台南地方法院台南檢察處檢察官。(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4]](https://www.19371949.org.tw/wp-content/uploads/621-8.jpg)
自此,台南市的秩序基本恢復。

四、本書在二二八史料中的位置:補足軍方中階視角
在既有的二二八研究中,軍警一方的材料並不算稀缺,但一方面,比起民眾這一方的材料,在數量上可說是遠遠不及;另一方面,即使只看軍警的部分,主要也只是高層與基層的材料。本書珍貴之處,在於補足了中階幹部的視角,而在通訊大部斷絕的二二八事件中,許多決策實際上就是由中階軍官根據當前形勢直接做出的,這一點對於二二八事件的研究,具有非常深刻的意義。
《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的史料地位,正可從此角度觀察。作者廖駿業,於事件當時為憲兵第四團第一營營長,既非單純執行命令的基層士兵,也非遠離現場、僅透過報告掌握局勢的高層將領。他所處的位置,使其必須在短時間內回應來自多方的壓力:上級命令、地方參議員與學生的訴求、外省公教人員的避難需求,以及隨時可能失控的街頭局勢。
讀者可透過本書,理解到二二八事件中的地方部隊,在命令未必即時、資訊高度破碎的狀況下,如何預判局勢、評估風險,又是如何在應對局勢與自身安全的考量之間反覆權衡。
五、本書對於理解個案的意義
若說本書在結構上的價值,在於補足視角;那麼在個案層面,可能也得以使長期被定型的人物,重新「立體化」。我們可以拿侯全成作為例子。
在主流的二二八敘事中,侯全成往往被視為深度參與二二八事件、卻在關鍵時刻轉而協助軍方收繳槍枝的代表人物,因此被簡化為「倒戈者」,長期不被諒解。這種評價,固然反映了大眾的記憶,但也過度簡化了人物在事件當下所面臨的實際處境與壓力。
在《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中,侯全成並非以一種標籤化的形象出現,作者對其有著十分生動的描述。例如書中記載侯全成「身穿睡衣、赤足拖鞋來營,謂被迫前來請阻止國軍入城」,也記載在一場亂七八糟的會議中,「余告以不懂(日語及台語),尋有參議員侯全成移椅坐余側,不發一語」,呈現侯在多方壓力下的無奈狀態。
![圖十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一日報載中央社十日電訊,台南市全體參議員、區里長、人民團體及學生代表等四千餘人於九日下午集合,推舉過渡時期的台南市長,黃百祿、侯全成、湯德章被選為市長候選人,以供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圈定。(來源: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5]](https://www.19371949.org.tw/wp-content/uploads/621-10.jpg)
六、結語
綜觀上述的考證與分析,《另一個視角下的二二八: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雖非一份精準的編年史料,甚至在日期與時序上存在不少因記憶模糊而產生的偏差,但這無損於其作為歷史見證的獨特價值。透過本文對台南二二八事件時序的重新梳理與校正,我們得以過濾因年代久遠而產生的雜訊,讓史料的本質更為清晰。
本書最珍貴之處,在於它提供了一個介於高層決策與基層行動之間的「中階指揮官視角」,填補了高層檔案與民間記憶中間的斷層,並生動保留了事件中各方人物在動盪局勢下的樣貌。無論是憲兵部隊在資訊不明下的應變邏輯,抑或是地方士紳在多重壓力下的無奈與折衝,這些細節都填補了過去官方檔案與民間口述之間的空白。
歷史並非單純的黑白對立,而是在混沌局勢中,無數個人選擇交織而成的複雜圖景。唯有抱持著嚴謹考證與同情理解的態度閱讀,方能從這份回憶錄中,窺見歷史人物真實而複雜的真切面容。
注解
[1] (編注)處委會即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2] (編注)〈製造各地暴動 (一)〉,《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90300-00012-148。
[3] (編注)〈二二八事件案犯處理之一〉,《軍管區司令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8/5/036。
[4] (編注)張有忠獨照 / 創作者:臺北高等學校出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攝 / 數位物件授權:PDM / 建檔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國家文化記憶庫。
[5] (編注)作者不詳(1947/03/11)。[副系列名:剪報]。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典藏。《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29/87/55.html(2026/03/01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