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系列的第3篇,本系列目前有4篇文章,完整系列目錄請按:廖營長的二二八回憶
圖一 廖駿業所提及台南二二八事件重要地點位置圖。地圖中各地點使用的是手記中的地名。(羅國蓮利用Google My Map製作)
文/廖駿業家屬撰寫,羅國蓮編輯
如序文中所言,父親手稿寫於事件後十七年,他是逃難來台的,手邊沒有參考資料,只能憑記憶。我們藉今日網路之便,找到一些佐證資料,替父親將手稿錯漏之處加以補正。我們非歷史專業,不周之處還請讀者見諒。
※以下表格在手機畫面時,可左右滑動。
| 手稿所述時間 | 實際日期 | 手稿述事[1] | 文獻印證 |
| 第一天 | 2/28 | 獲知台北發生民眾騷動 | |
| 第二天 | 3/1[2] | 邀集南市各軍事首長及警察局長在憲兵營部會面討論應變 | |
| 第三天 | 3/2[2] | 晚間出席卓市長官舍會議討論應變(手稿誤植為第二天) | 歐p75[3] |
| 因不明人士接近官舍促市長移宿營部(手稿誤為第二天) | 歐p75(歐載3/3市長移住憲兵營部,但依手稿所述,合理推斷3/2晚間市長已經移住) | ||
| 夜間與市長及警察局長出席參議會緊急會議(手稿誤為第二天) | 歐p75,林p2285[4](文獻載參議會3/3凌晨開會,但依手稿所述推斷會議係3/2晚間召開,延續至3/3凌晨) | ||
| 晚間至深夜警局槍械陸續被搶(手稿誤為第二天) | 歐 p75 | ||
| 第四天 | 3/3[2] | 上午出席市府會議,繼續商談應變事宜(手稿誤為第三天) | 歐 p75 |
| 外省人遭毆,情勢陷入混亂(手稿誤為第三天) | 林p2285 | ||
| 開始收容難民(手稿誤為第三天) | |||
| 逾千民眾分三路快速集結包圍營部(手稿誤為第三天) | 林p1215(《中華日報》載彭孟輯告台南市民書「本市於本月二日晚間也發生暴動…….圍攻憲兵隊……」) | ||
| 下午議員來營交涉,廖堅拒、落淚,若干議員亦落淚 | 林p2286-2287,p51(《興台日報》載3/3下午議員侯全成與憲兵隊「羅」營長交涉,《新生報》亦載3/3議會與憲兵隊交涉,唯交涉內容及結果與手稿出入甚大) | ||
| 送市長及百餘位「難民」去國民道場項總台長處安置(手稿誤為第三天) | 歐p75,林p2285(手稿記述移置難民是憲兵營被圍之後亦即3/3,此與《興台日報》所載相符;歐載市長3/4遷避國民道場,與手稿所述時間略有出入) | ||
| 難民繼續來投(手稿誤為第三天) | |||
| 第五天 | 3/4[2] | 上午出席參議會,去城外守軍處領回受傷學生,化解誤會(手稿誤為第四天) | 林p56,p2288(《新生報》載3/4上午十時議會開會;《興台日報》載3/4上午八時半兩名學生被國軍扣押,一名受傷) |
| 下午議員來營,請廖為先導,赴國民道場請卓市長回府主持市政 | 林p2300,p1140,(《興台日報》載3/4議員向市長提七項要求,獲市長回答,《中華日報》亦做如是報導) | ||
| 議員再度來營,商談恢復市面秩序 | |||
| 表面秩序開始恢復 | 林p1140(3/5《中華日報》載「台南市面秩序巳漸恢復」,推斷應是指頭一天,意即3/4秩序巳漸恢復) | ||
| 第六天 | 3/5[2] | 上午赴國民道場會卓市長 | 歐p75(歐載市長於3/5上午於國民道場會見民意代表及軍憲警首長,決定處理事件四大原則) |
| 護送卓市長入電台廣播,繼入府主持市務(誤植為上午) | 歐p75,林p1146-1149(歐載廣播為下午;《中華日報》亦載廣播為下午,且載議員及士紳代表在市長廣播後接著廣播)
林p1148(《中華日報》載「……剛才有憲兵乘汽車一輛,護送卓市長來電台廣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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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民陸續離去,各機關零星恢復辦公,表面秩序恢復 | 林p1150,p2301 | ||
| 第七天[5] | 3/5–3/11 | 南巿表面平靜但地方派別各有主張,有主張改選市長而奔競選市長者,有主張組敢死隊武力解決者,激進派莊孟候轉入地下 | 林p1175-1176,林p1188-1189(《中華日報》載3/8議會決議另選市長,3/9南市各界聯合大會否決卓市長連任,票選三位市長候選人) |
| 緊鄰南市之嘉義戰事激烈 | 林p2295 | ||
| 高雄地區甚囂塵上 | 林p1239-1240,p2295 | ||
| 楊俊率部抵達,和平進城 | 歐p76,林p1201(楊俊3/11率部抵南市,受命為台南區指揮官,宣布戒嚴) | ||
| 第八天[6] | 3/11–3/13 | 湯德章被捕遭誅 | 歐p76,林p1222(湯3/11被捕,3/13被誅) |
| 議員候全成收繳部分武器交憲兵營轉指揮部 | 林p1224(《中華日報》載台南市民私藏槍械,由候全成負責收繳) | ||
| 南市事變於焉平息,整編廿一師派兵一團接防後數日解嚴 | 林p1299,p1857(《和平日報》載南市3/13晨七時起解嚴;《中華日報》載整編廿一師林雲谷團3/21自基隆移駐台南) |
注解
[1] 為能與文獻比對,「手稿述事」側重於手稿中父親與各方首長、士紳往來及南市情況發展的記述。
[2] 當年二月並無二十九日,手稿所謂「第二天」應是三月一日,餘以此類推。
[3] 歐素瑛,《二二八事件期間縣市首長的角色與肆應》,《台灣史研究》,第21卷第4期(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民國103年12月)。
[4] 林元輝,《二二八事件台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台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9)。
[5] 與文獻比對後,我們認為「第七天」應是父親覺得表面秩序恢復但仍暗潮洶湧的那段時間,也就是説由台南3/5秩序恢復到3/11楊俊率部抵達中間那段時間。
[6] 我們推想父親可能是以解嚴來界定「事變平息」,《和平日報》載台南解嚴是3/13,所以「第八天」我們推想應是3/11楊俊率部抵達到3/13台南解嚴中間那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