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經喆閎人文工作室授權,摘自廖駿業,〈台灣「二二八」事變憲兵第四團第一營處理經過:廖駿業 五十二年八月憶述〉,廖駿業原著,楊善堯主編,蘇聖雄導讀,《另一個視角下的二二八》,喆閎人文工作室,2023年,本單元頁40-70。

編按
「廖營長的二二八回憶」書摘及書介系列,是關於個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變的回憶。只是作者的職務,使得他對事變的回憶,比許多其他經歷了同一事件人士的回憶,有了不同的重要性──因為他曾經是可以影響當時台南局勢發展與變化的人物。
一切必須由抗戰勝利後開始說起。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十月,原本駐在福建福州及龍溪的憲兵營長廖駿業中校,[1]來台接收日軍憲兵部隊。作為駐台憲兵第四團第一營營長,其防區包括嘉義以南,以及東部蘇澳、花蓮、台東等地,但營本部位置在台南市;因此在二二八事變發生時,廖營長也是台南市國軍部隊的指揮官。
指揮官這個職務使得作者在二二八事變發生後,不但立即成為歷史學者廖彥博所說的「風暴中心」 與「各方交涉協調的輻軸」;[2]廖營長更肩負了維持治安的重要任務。他在事變中的角色,使得回憶錄展現了不同於仕紳、官員與民眾的面向;甚至早年家族的經歷(參見註釋一),都反映出作者的處理態度與手法。學者張若彤觀察到(見系列單元四),廖營長在紀錄他協調折衝過程時,民意代表、政府官員、民眾,甚至其他負有治安義務的軍警在事件當中多重壓力下的表現,「填補了過去官方檔案與民間口述之間的空白」,顯現了歷史「無數個人選擇交織而成的複雜圖景」。
二二八事變結束後,廖營長曾經撰寫報告給團部,但是目前的版本,是他在事件結束17年後,為配合憲兵司令部編纂憲兵史再寫的。由於手記是寫給憲兵史編纂單位的,所以文稿所使用的也是當年軍政單位的慣用詞彙,並不是今天一般讀者所習慣看到的。其次,作者再寫二二八事變,唯一可以依賴的是記憶;一些事情發生的時序,因此產生錯誤。這些錯誤讀者可以參閱家屬提供的勘誤表(見系列單元三),以及歷史學者張若彤撰寫的書介:《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介紹與時序考證。
二二八事件過後,廖營長被調升至雲南服務,不久因病請假回湖南家鄉休養。大陸淪陷之際,他選擇再度來台,曾在台北縣任警局分局長,之後轉往台灣省總工會任職至退休。民國六十九年廖營長過世,多年後家人在舊物中看到這份文稿,將之出版;主要的目的,是「將這段湮沒的往事保存下來」。[3]
「保存史料」,原是本平台的創立宗旨。如果能由史料展開對歷史思考,也是對大歷史中每一個凋謝或離散生命的致意。(汪琪)
文/廖駿業撰寫,汪琪、羅國蓮、邱頌揚編輯
台灣於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起,所突發之不愉快事件,後稱之為「二二八」事變。顧「事件」與「事變」一字之差,其輕重誠難以道里計。衡諸當時騷亂範圍之遍及全省,若干駐軍被繳械,機關、工廠、報社被劫收,威脅軍政長官移交,籌組偽軍,倡組偽政府,改國號為「台灣人民共和國」,妄制偽國旗,自封「總統」「外交部長」等偽職,迭向駐台美領交涉支持,逆跡昭彰,直以「事變」稱之,未為過也!
余於役憲兵第四團第一營,駐防台南市,兼台南地區憲兵隊職,躬逢其「盛」,茲因憲兵司令部編纂憲兵史,囑供此項資料,愧余椎魯無文,爰將事實經過就記憶所及,筆之以供參攷。
本營轄三個憲兵連,附通訊一排。第一連連長憲兵上尉許業嵩,駐高雄市,并分兵一排駐屏東,排長吳鐵雲。第二連連長憲兵上尉王輝,駐花蓮縣,并分兵一排駐蘇澳,排長孔志元,另一班駐台東縣。第三連連長憲兵上尉錢瑾,隨營駐台南市之衛民街,并分兵一排駐嘉義縣,排長李世榮。所附通訊排排長唐某(忘名)有手搖無線電台一組,電話兵數名。平時員兵已不足額,又逢團部成立軍士隊於台北,全營優秀士兵被選入軍士隊者四十餘名集訓未返,致防區兵力至薄,隨營服務之第三連,僅連長、排長各一,士兵四十二名。裝備方面,各連為輕機槍三艇,餘為德製駁壳及日製手、步槍,彈葯除機槍外,駁壳配彈百發,其他僅每槍六十發,交通工具全無。
【第一日】
二月二十八日傍晚,當余下班休息時,接第三連分駐台南火車站憲兵電話謂:「據第一連隨車服勤憲兵口述,渠等在台北行車途中,曾見市區若干處發生騷擾,請轉報營長云。」晚七時許,接南市某戲院彈壓憲兵電話謂:「有某部士兵二名,因爭座位與觀眾衝突,刻已召至彈壓席安置;惟群眾憤怒未息,恐將發生事故……。」余命第三連立派徒手憲兵四名趕往,并囑盡量避免觀眾刺激,將某部士兵帶隊,交營附憲兵少校郎文光問明候處。
迨徒手憲兵回隊面報:「圍觀群眾憤激異常,渠等幸得三輪貨車之助,順利帶回。」余在沉思,民間早對政府與國軍嘖有煩言,台北騷動消息在前,南市因細故而遭激怒,一旦被人利用,危險堪虞,「葉落知秋」。本已屆卸裝就寢之候,感責任攸關,為防範未然,躍起連打電話通知各駐軍首長;復虞電話不清不詳,隨即握管急書數函,分送駐南市「國民道場」之高雄要塞第三總台總台長砲兵上校項克恭、駐機場之整編廿一師連長某(已忘記姓名,閩人,該連有一排分駐歸仁鄉)、駐三分子之台南團管區司令黃連茹、汽車兵團何排長(忘名,湘人)及市警察局陳局長懷讓等,請於明(廿九)晨八時來營座談。
【第二日】
次日(廿九日)清晨閱報,知台北市因煙酒專賣局稽查員取締私煙而引起騷動。八時正,項上校克恭、李中校主任參謀蘊石(黃司令公出)、陳局長懷讓、廿一師上尉連長、汽車團何排長、憲兵錢連長等齊集本營部,即就余辦公室舉行座談會,共同商決要點為:
一、駐郊區國軍士兵無事盡量減少入城。
二、各首長負責立飭所屬對市民盡量忍讓,避免刺激。
三、如遇騷動,城內由余與陳局長負責處理。
四、憲警加強巡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尤對大陸來台人士,各部隊各警所均應就近保護,必要時均應收容。
五、汽車排派車二輛來營備用。
六、各部隊加強營房工事。
七、推定動亂擴大時負責指揮全盤之指揮官一人。余當即推荐項上校克恭為動亂擴大時之指揮官,經各出席首長同意後,散會。
會散以後,隨將昨夜帶隊之士兵二名交李中校蘊石帶回,派郎營附文光外出訪問地方士紳對台北突發事件一般反應如何?據回報:「見某某等面態霜寒,對此事咸諱莫如深。」
午後檢知第三連對營房工事仍祗現成之兩只散兵坑,所囑加強加構迄未動工,因怒斥錢連長,命立下軍狀,如有疏失,定予嚴懲不貸。幸得該連排長憲兵中尉王文甫,幹練服從,應聲立率士兵拔倒因颱風吹毀之馬廐木料,取日軍遺庫之有刺鐵絲,連夜完成大批拒馬,分置於營門左右;側背圍牆內分置棹、櫈、木箱為踏躲,[4]使能據牆射擊。
此時北部流氓已紛紛南下鼓動,南市參議員蔡丁贊等邀集若干參議員、紳民領袖,秘密召開「一中同學會」。下午七時許,市長卓高煊來電,請余至南門路其公館坐談,謂已派車來迎云,到則項克恭先至(項住家處亦在南門路)。當余與卓、項三人在客廳商談間,尋有台南師範張校長偕台南女中俞校長來訪,見面則稱庭院叢樹中有衣白上衣者二人,鬼鬼祟祟似在竊聽者然,余立即出槍奔出,查詢卓之司機,亦稱有陌生人二名聞聲逸去。
![圖二 台南市官派市長卓高煊(一九○八-一九九○),祖籍福建林森,畢業於上海震旦大學。民國二十七年至三十五年曾任福建省南平縣、晉江縣等縣縣長。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卓高煊調任台南市市長。(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5]](https://www.19371949.org.tw/wp-content/uploads/618-2.jpg)
一、治安維持會之名稱,為日寇佔據我國城市時利用漢奸所組設之偽機構,絕不可採用。
二、今晨余已邀集各有關首長舉行會議,并已推定項總台長克恭担任指揮官,請余擔任糾察組長一節,礙難接受。
三、當此風風雨雨之際,余應加強巡邏,若人民生命財產及憲兵本身不受危害,余之憲兵必不干涉,苟有危害,當遵憲兵令第七條開槍,格殺勿論。
四、本營兵力,因涉軍事機密,未便奉告。
於是會場中議論紛紛,有提刪改命名者,有問項總台長是否即廣播電台台長者,有請以律師為業之參議員,釋述憲兵令內容者,有請以兼蔬菜市場之參議員,調查憲兵採辦副食情形,從而推知憲兵兵力者。適於此時,陳局長接某派出所警員電話,謂被流氓包圍,派出所武器已被奪去云。余因輕牽卓市長衣,急促其隨余離席,悄然出會場,詎為該會主任秘書莊茂林所睹,即呼謂:「卓市長、廖營長已走!」余與卓均置未理,徐徐下樓,覓警局汽車已不見踪影(陳懷讓仍在打電話中,並未下樓),路上暗黑無光。卓欲避入警所,余告以警力不可恃,余有手槍;因出槍實彈為先導,請隨余通過圓環,立可到達安全地,乃偕卓返還營部。

少頃接陳局長電話,謂劫奪派出所武器者續有發生,且有若干本籍警員自動獻出武器者,余因請其將所有警力集中總局與一二分局掌握使用,余當派兵協助。渠謂甚多警員早已回家安寢,一時無法收集,請派兵停於圓環已足。當派王文甫率兵十餘名乘車前往,王停於圓環警所內,良久未見陳局長來洽,乃返,詎王文甫返營後,是夜警察武裝,除保安隊尚保有機槍乙艇,步槍十餘枝外,長短槍二百數十枝盡被奪去(包括總局庫存械彈),未聞一鳴槍聲,亦未來電告急。
【第三日】
第三日(三月一日)黎明,令王文甫率兵車巡全市,招待卓等早粥後,八時派憲兵四名隨護卓赴市府辦公。王文甫車巡途中,追及流氓所乘貨車一輛,上遺步槍數枝,蓋係劫自台南監獄而來者,流氓已紛逃一空;乃將該車連槍拖回,隨又出巡以去。
亡何,卓市長派車來營迎余赴市府,項上校亦到,商談應變事宜;此時若干參議員正分在各中大學校扇惑學生,要求參加打倒「豬玀政府的革命行列」。迨余等談畢辭出,剛至市府大門,突遇一手提菜籃面目流血之市府工役,由外號哭奔入,而市府對面孔廟林地,則集結群眾頗多,知暴風雨已急劇突襲。返營則見王文甫於救回頭破血流之台南海關王主任後,立又出巡;繼則有曾挨拳腳奪去手槍之廿一師營附某來營,本部雜兵二名赴市場買菜者被毆臉鼻流血逃回。卓市長偕憲兵四名繞道回營,民政科陳科長篤光、地方法院涂院長懷楷、地檢處首席檢察官陳樟生、鹽務總局以及其他機構職員,攜妻挈子成群投營。

市警保安隊員警携機槍乙艇[8],步槍十餘枝,棄置營門道旁後自動離去,余聞報命副官鄒鏡泉偕雷任泰等檢收。項總台長派兵廿餘名乘卡車一輛,由李宏中尉率領來營切取聯絡,談數語辭出,余與郎營附送之營門口。李中尉正登車前駛之際,突遇大隊人群三面衝來:衛民街北口由韓石泉為首,率參議員及其他紳民為一大隊,南口由李守典為首,率台南工學院及他校學生代表為一大隊,背面則由流氓群率領盈千青壯携槍持刀撲來。余當時並未分清領隊為誰,急大呼李中尉下車,就地散開,專對北口;營門衛兵與預備班及鄒鏡泉、雷任泰等就地散開,專對南口(按雷任泰君,前任本營第一連排長,因事離職後,來營求職,此時乃命其操縱保安隊送來機槍。事後始發覺機槍早有故障,不能發射,當夜由王文甫拆解後試射尚可);錢連長率部專對側背。隨即厲聲叱令該等就地伏下,否則,機槍掃射,格殺毋論。

於是,含蓄敵意之正面兩端人群拒止於拒馬前數十公尺跪下,背面流氓拒止於牆外百餘公尺不敢前撲。旋命參議員由韓石泉率領,學生限五名由領隊李守典率領,餘悉命退去後,始移拒馬缺口引入。
經詢來意,據韓、李等稱「地方治安由大學生武裝維持,請貴營勿派兵巡邏,請借槍枝武裝大學生云。」余答:「地方治安憲警駐軍均應負責,學生不得武裝維持治安。若借一二槍枝作戲劇表演,例應由地方政府或正式機關學校備函,經報團核准後始可。本營官兵一人一槍,諸位須知兵兇戰危,如欲強奪,待全營官兵戰死後可來收拾。」

此時接火車站憲兵電話告急,命其拒門窗死守,即可來援。該等知余有備,廢然退去。王文甫率車巡至火車站,投以煙幕罐二只(日軍遺留品),車站憲兵圍解。
此時本營收容內地職員及眷屬已約百餘,因駐在地為市內,易為叛徒所乘,為安全計,將汽車排所派卡車二輛,請卓市長、王主秘、涂院長、陳首席(并臨時將臥病中之許檢察官優棠運回送上卡車)、陳科長及其他職員眷屬登上卡車擠滿二輛,派憲兵數名護送至「國民道場」項總台長處。項上校於收容此批「難民」後,即將卡車二輛扣留作該部使用,命護送憲兵自行徒步回營。時叛徒已佈崗於各街巷,不顧少數憲兵安全;護送憲兵來電請示,余心頗不懌,然為大局計,命該兵等取斥候隊形繞道回營;對項之此舉,默焉置之。
避亂來投之內地職員眷屬續有增加,內籍警員亦紛紛來投,且有曾被毆打鼻青臉腫者。本營原無車輛裝備,王排長所奪得貨車一輛,亦無油料,無軍醫看護醫藥之設,粮彈俱缺。函請供應局台南倉庫支粮,以無該局所發三聯單而被拒,心殊焦急;嗣幸得鹽務局逃來職員稱,該局有道奇式卡車一輛,油料數桶無人管理。因派兵將車連油駛回利用,出巡時上架輕機槍二艇,置沙袋作臂座。又得團管區李中校蘊石之助,借得步彈數箱,手榴彈百發;後又向機場地勤隊陳隊長金水借得輕機槍四艇,彈藥若干。余託友人張君代購紗布、棉花、紅藥水、止痛錠、鐵酒各事,并於傍晚送營。隨即急製繃帶包,於是官兵夫除人各一槍外,彈藥、繃帶塞滿乾粮袋。
命通訊排移入營內架設,將火車站憲兵撤回連部,派兵佔領郵電局之電話總機室,祗准友軍通話,餘概停接(事平撤回),命第一連及嘉義排與駐軍切取聯絡,期得支援。電告團部,并請對第二連直接指揮之。
命全體官兵改食稀飯,佐以日軍遺留乾菜,招待警員、「難民」亦同。當晚數檢警員計廿餘名,「難民」計(男女大小)七十餘口,請陳局長將警員編成一班,指定左側室樓一座與之駐守。陳局長於編班後自請由余指揮,余因請其轉命所屬,須絕對服從,苟有抗命私通叛逆者,余必先斬後奏,陳局長認諾以往。
謄[9]空士兵寢室一大間,安置「難民」,指定男士與婦孺分寢兩大通鋪。命官兵加構牆外絆網、鐵絲網,并通以電流;穿牆壁為射擊孔,將有碍左側高牆翻倒數十尺;瓦上樓角分置木箱實沙土佈置據點,以粗大橫木阻斷兩端街口。取日軍棄置煙幕罐發交各班(因使用於火車站時頗收效,叛徒誤認為毒瓦斯,尚存有十餘可利用),將空玻璃瓶數十瓶注入汽油,以紙緊塞瓶口,備火柴於必要時使用。是夜及以後之數夜,余身佩駁壳及白朗林手槍各一枝,武士刀一柄,率戰鬥指揮班,除巡視指導防禦外,假眠於本營電話總機旁。
嘉義分駐排戰事於是晚爆發,來電求援;告以南市處境,囑其與駐軍取聯絡,一致抵抗,若嘉義不守,即向南市轉進。第一連分駐屏東之排,於抵抗後撤回高雄。分駐高雄火車站之班,已由該連指導員李宗周運用機智,劫持該市參議員某,安全撤回連部;許連長率排長張瑞庭、吳鐵雲等於其駐所抵抗後,得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之助,派隊接應全連至鼓山司令部。花蓮之第二連及蘇澳排,此時情況不明。
深夜南市遠處聞手搖警報器聲,亦間有鳴鑼聲;據報叛徒正發動日據時代曾服役於海陸空軍之退伍軍人,并每戶派壯丁一名,編組偽軍,準備進襲本營。我加強巡邏嚴密戒備,并請項上校於必要時擊發高射砲鎮懾,項因澈夜以探照燈照射。
注解
[1] (編注)廖營長於民國前七年(一九○五)出生在湖南臨武,九歲家道中落。十歲父親過世,作者僅讀了三年中學,但未放棄自修。民國十五年投身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憲兵團。抗戰開始時,由中央軍校洛陽分校畢業,派駐福建、浙江等地。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廖營長十月來台接收日軍憲兵隊,駐防台南市。但事件發生時,憲四團三個連,隨營部駐守台南的,只有官兵不到九十人的第三聯,其中又有四十餘人到台北受訓,因此僅剩士兵四十二名。
[2] (編注)參見廖彥博,《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序言二,第24頁。
[3] (編注)參見家屬代表廖雲門,《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序言一,第21頁。
[4] (編注)「踏躲」應為「踏垛(此處音朵)」,意為(將桌、凳、木箱)當作台階之意。
[5] (編注)臺南卓市長高煊 / 創作者:臺灣中華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 數位物件授權:CC BY-NC 3.0 TW + / 建檔單位:社團法人臺南市臺南新芽協會 @ 國家文化記憶庫。
[6] (編注)此處作者自注「見后」,疑指下一單元「第八日」中提及之內容:「南市參議員侯全成等會議中更謂:『福州人,三把刀,一菜刀作料理、一剃刀作修容、一剪刀作裁縫尚可,以之作市長則不可……。』諸如此類語調,更以密克風擴播於場外聽眾,鼓掌聲如雷動。」此處單提「福州人」,因為市長卓高煊為福建林森人,而民國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年),林森曾納入福州市管轄。
[7](編注)作者廖駿業九歲時經歷家變,其母舅王本齋參加孫中山號召的二次革命,欲推倒袁世凱專制,殺縣知事及其手下七十餘人,事敗後母舅遭湖南都督湯薌銘殺害,株連族人三百餘人。這個慘案對於廖駿業造成相當大的影響,為他日後在二二八事件中力主和平埋下伏筆。參見《另一個視角下的二二八:廖駿業營長南市手記》一書中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蘇聖雄〈導讀〉。
[8] (編注)「艇」疑為「挺」之筆誤。
[9] (編注)「謄」疑為「騰」之筆誤。